河南深化新能源电价机制改革 征求意见稿聚焦市场化与公平竞争
河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《河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及配套《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,标志着河南新能源电价改革迈入实质性阶段。此次改革重点在于优化电价形成机制,推动新能源发电从政策补贴向市场竞争转型。

根据文件,以下两类项目不再执行机制电价:
源网荷储一体化、绿电直连、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就近消纳类项目;
2025年6月1日(含)以后投产的一般工商业及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。
在存量项目部分:
机制电量比例:扶贫光伏和380伏及以下并网的低压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部纳入(100%),风电、集中式光伏及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比例为80%。
机制电价:按现行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(0.3779元/千瓦时)。
执行期限:按项目剩余寿命或投产满20年较早者确定。
在增量项目方面:
电量比例由消纳权重及市场承受能力综合确定;
竞价电价上限不得高于燃煤基准价,初期设置下限,后期可动态取消;
执行期限依据项目平均投资回收期确定。
同时,征求意见稿还提出,适度放宽电力现货市场限价区间。其中,价格上限暂定为1.2元/千瓦时,下限为0元/千瓦时,未来将根据电力市场运行情况及时调整。
业内人士认为,此次政策的出台,将进一步推动河南新能源发电向市场化定价转型,促进资源优化配置,提升新能源消纳比例,为全国电力市场改革提供可复制经验。